星期一, 10月 02, 2006

蠟筆小新日本正版商品在中國被判「侵犯版權」! Crazy!


上圖為2003年上海《蠟筆小新》老翻真人show

這是十分混帳及離譜的事。北京市中級人民法庭剛下了判决,《蠟筆小新》的版權持有者雙葉社在中國有關《蠟筆小新》的商業活動是違反內地商標法,要從中國全面徹走所有「侵犯版權」的商品。這還成什麽世界?正版變了盜版被罰,盜版卻成為正版,袋袋平安。

原來當雙葉社的日本正版還未進入中國時,內地已經充斥了各式各類的老翻《蠟筆小新》商品。1996年有國內老翻公司(注:廣州市益誠公司,這公司專門將外國著名作品搶先在中國注冊,已逾五十種,其中包括史諾比)將「蠟筆小新」及「クレヨンしんちゃ」做了商業登記,變成中國的版權持有人。雙葉社自2002年在國內發行中文版《蠟筆小新》,2004年4月又推出小新商品。同年6月竟被上海通商管理行政局指為「盜版」,命令不可在市內店鋪出售。2005年1月雙葉社向內地法院提出撤消老翻公司的商業登記,結果北京法庭在2006年9月判其敗訢。 判詞指雙葉公司怠於保護自己利益,又謂無法証明益誠公司在注冊商標時存有惡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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