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7月 14, 2011

旺角小偷被打

注意:暴力行為,兒童不宜。

注意:暴力行為,兒童不宜。

巿民捉賊不可過度暴力

網上流傳一段「猛男勇擒懷疑竊賊」影片,清楚可見疑人遭壯漢按地毆打,再被人以斜孭袋帶緊箍其頸險窒息,過程頗為暴力。有律師指出,市民有權使用「一○一拘捕令」,但在拘捕疑犯時不可使用過度暴力,否則有可能被控毆打罪。

可能被控毆打

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,一般市民可將干犯罪行的疑犯制服,再交由警方處理,但要注意過程中使用的武力是否恰當,如已將疑犯制服,便不能再毆打,而若疑犯未有逃走,更不能以布帶或繩索等箍頸,最多可綁手腳。

陸偉雄指出,如疑犯受到過分暴力對待,即使他已干犯罪行,但向疑犯不恰當使用暴力者,亦可能被控毆打,甚至傷人等罪。

根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二二一章一○一條,任何人可毋須手令,逮捕任何合理地懷疑干犯罪行的疑犯,而逮捕時可就環境而使用合理武力;可逮捕罪行屬嚴重罪行,如行劫、傷人、非禮或強姦等;此條例亦被人俗稱為「一○一拘捕令」。

來源 hk.news.yahoo.com